关于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拟评级结果的公示
关于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拟评级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评价办法》(皖信用村办[2020]15号),市、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组织全县8个乡镇66个行政村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评级,现将拟评级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黟县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拟评级结果公示表》、《黟县2023年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拟评级结果公示表》(见附件)
二、公示范围:社会公开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10月4日
四、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526738,电子邮箱:yxxpb@126.com。
《黟县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结果公示表》.xlsx
《黟县2023年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信用评级结果公示表》.xlsx
黟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