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黟县县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2024年黟县县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填报单位:中共黟县县委组织部 | 填报时间:2024年5月10日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县委组织部 | 1、村干部基本报酬 | 中共黟县县委关于印发《黟县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办法》(黟发〔2021〕16号)、 中共黟县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建带群建促乡村振兴满天星的实施方案》(黟办〔2022〕7号) |
任期内村“两委”干部,到人 | 村主要干部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合理确定村“两委”其他干部报酬。 | 村主要干部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其基本报酬按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倍发放。 村“两委”其他干部报酬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
村主要干部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县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确定。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其基本报酬按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倍发放。 村“两委”其他干部基本报酬按村主要干部基本报酬的40%核定。 |
乡镇申请-组织部门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9-5527906 | 在任期内,村干部辞职或被免职的,丧失行为能力不能履行职务的,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或党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停止享受报酬和补助。 工作期间,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不履行坐班走访职责的;不履行请销假手续且不在岗的;群众反映办事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能履行法定职责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汛期、护林防火期等重要时段不在岗的;发生突发事件不及时请示报告或不主动处置的;对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及时排查、调解并造成影响的;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等情形,扣减基本报酬,由乡镇制定具体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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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 2、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 中共黟县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黟组〔2019〕4号) | 建国以来累计在村任职3年以上(含3年)、正常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两委”干部,到人 | 1.累计在村任职满3年,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48元;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96元;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44元;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92元;5.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40元;6.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88元;7.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36元;8.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84元;9.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432元;10.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480元;11.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528元。 | 村“两委”一般成员补助标准:1.累计在村任职满3年,每人每月补助48元;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6元;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44元;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92元;5.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40元;6.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88元;7.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36元;8.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84元;9.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32元;10.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80元;11.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528元。 村“两委”主要干部补助标准:1.累计在村任职满3年,每人每月补助58元;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16元;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74元;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32元;5.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90元;6.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348元;7.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06元;8.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人每月补助464元;9.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522元;10.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580元;11.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638元。 |
乡镇申请-组织部门审核-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打卡发放 | 通过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9-5527906 | 已被招考录用为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或已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以及曾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刑事处罚的,不享受该生活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