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聚大黟山
——黟县人才引育政策摘要
一、人才强基工程
1.县内企业引才奖补
①新引进与县内新兴产业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的各类人才,3年内给予人才本人相应生活补助,并给予引才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中,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万元且纳税10万元以上的,以企业实付薪酬20%、每人最高20万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37)
人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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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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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E |
F1 |
F2 |
F3 |
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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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生活补贴 (万元/年) |
8.4 |
7.2 |
6 |
4.8 |
3.6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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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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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企业奖励 (万元/人) |
7 |
6 |
5 |
4 |
3 |
2 |
1 |
0.1 |
0.05 |
线下 |
②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按照猎头服务费的60%、最高20万元给予用人企业补贴。(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5)
③在县内首次就业,与县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8个月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2年内的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给予本人1万元、0.5万元、0.3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5)
2.事业单位引才奖补:
新引进与县内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急需紧缺人才,3年内给予人才本人相应生活补贴。(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35;A-F1类申报方式为线上,F2、F3类为线下,E-10类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人才类别 |
A |
B |
C |
D |
E |
F1 |
F2 |
F3 |
人才生活补贴 (万元/年) |
8.4 |
7.2 |
6 |
4.8 |
3.6 |
1.5 |
0.36 |
0.24 |
3.柔性引才奖补:
①以县内企业与市内外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为基础,争取相关专家人才担任企业“科技副总”,对考核合格的“科技副总”聘期内每年给予3万元奖励。(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②柔性引进人才支付年薪超过15万元的,给予用人单位超过15万元部分50%补助,单个人才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用人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万元。(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③吸引清华、浙大博士来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按1万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
④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2年以上合作协议且有合作项目实施,实际发生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支付额给予企业1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⑤“人才飞地”企业研发及科技创新成果在黟转化落地投产的,以该项成果产生税收地方贡献部分所得的50%连续3年给予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本土企业购买技术成果在黟转化、产业化,且单项成果实际支付额10万(含)元以上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5万元。(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4.企业自主认定人才奖补:
获得自主认定人才名额的县内企业,可对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的人才进行认定,经认定人才可根据上年度实际工作时长享受2000元/月补助。(名额由市委人才工作局每年依据税收、成果、收入等标准分配)(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7)
二、人才赋能工程
1.青年人才激励:
①对毕业年度内来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毕业2年内首次来黟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61)
②对参加“家燕归巢”暑期实习考察活动的黟籍青年学子,按不低于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实习补助。(受理部门:团县委、各实习单位,联系电话0559-5522124)
③通过订单培养等模式精准培养输送紧缺人才,对经认定的订单班学生,企业按不低于500元/人/月标准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 0559-5528137)
2.旅外人才激励:
对返乡创业人才项目到位内资达20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给予招引单位一次性奖励3万元。(受理部门:县投资促进局、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工作局,联系电话0559-5556862、0559-5528135、0559-5522230)
3.高层次人才激励:
①企业人员在职取得与业务相关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经认定,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贴。(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35)
②新引进与县内新兴产业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并在黟缴纳社保的F1类以上人才,根据其地方贡献向人才本人发放岗位补贴。(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35)
③对列入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根据研发投入情况一般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④对留学人才来黟投资创业,项目亩均税收达15万元/亩或当年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给予投资创业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受理部门:县投资促进局、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工作局,联系电话0559-5556862、0559-5528135、0559-5522230))
4.技能人才激励:
①对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分别按800元/人、2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分别按照3500元/人、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7)
②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的企业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追加奖励。(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7)
③每两年评选一批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万元补助。(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7)
5.企业平台资质激励:
①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建站资助。新进站博士后最高按15万元/人/年标准给予2年资助,对出站后留在县内企业工作的非在职博士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留黟补贴。对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配套奖励。(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18)
②对新备案的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资助,根据发展前景可单独确定资助金额;有效期满优秀的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取得重大突破的可单独确定奖励标准。对进入“两院”院士首轮、第二轮有效候选人名单的分别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成功入选后给予培养单位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③对新认定的省、市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对以上平台绩效评价获得省(市)级以上考核奖励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④对获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给予2万元奖励,获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奖励。(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⑤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或被认定为省级民营科技型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6.人才、科技项目激励:
①对新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创业人才再给予最高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经市县推荐进入答辩、考察程序,但未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的,按层次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专项资助。(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
②园区平台、中介机构、个人等引进人才在我县申报并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的,按层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
③对入选市特支计划、创新团队人才项目的,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给予团队或个人一次性补助2万元。(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
④对省立项支持的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按省支持额度的20%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国家、省立项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按当年拨款额的1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一次性给予2万元支持。(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⑤原则上每年安排县本级研发计划项目3项,按研发投入的3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⑥对本县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展会参展,分别给予参展补助费1万元、0.6万元。对获得省科技奖一、二、三等奖、入围奖或同级别奖项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5万元、1万元;对获得市科技奖一、二、三等奖、入围奖或同级别奖项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0.5万元。对参展参赛的企业差旅费按公务标准给予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2人)(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三、人才拴心工程
1.人才住房保障:
①新引进与县内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并在黟缴纳社保的各类人才,本人及配偶在县内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或本人及配偶在县内无自住商品房且在县内租房的,3年内给予人才本人相应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37;F2-1、F4申报方式为线下)
人才类别 |
A |
B |
C |
D |
E |
F1 |
F2 |
F3 |
F4 |
购房补贴 (万元) |
120 |
90 |
60 |
30 |
20 |
10 |
6 |
3 |
1 |
租房补贴 (元/月) |
6000 |
5000 |
4000 |
3000 |
2000 |
1000 |
600 |
300 |
100 |
②对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房屋租赁补贴最高额度可在原房屋租赁补贴的基础上上浮50%。(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相关事业单位,联系电话0559-5522230)
2. 人才金融支持:
①高校毕业生在黟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比例享受贷款贴息。(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5)
②在黄山市内购买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针对D类以下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计算倍数提高至10倍,但不高于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执行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受理部门:县公积金管理部,联系电话0559-5552848)
③县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县级以上优秀党员、持“黟才码”人才可申请“红领·黟才贷”。(受理部门:县农商行,联系电话0559-5521081)
贷款类别 |
最高额度 |
利率优惠 |
期限 |
家庭消费贷款 |
50万元 |
最低3.45% |
最长3年 |
个体经营贷款 |
100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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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
500万元(个人)1000万元(企业) |
最高优惠140bp |
3.人才公共服务:
向来黟投资兴业的人才、“新黟县人”优秀代表及在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正式任职的人员等发放“黟才码”,持“黟才码”人才在有效期内享受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亲属落户、住房保障、便捷医疗、旅游休假、交通畅行、运动场馆、文化娱乐、金融、生活等11个方面优惠服务。(A+ — C层次“新黟县人”申报受理部门:按所在乡镇、开发区或所属行业产业划分,智能制造→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2176,数字创意→县文化旅游体育,联系电话0559-2267725,大健康→县卫健委,联系电话0559-5522347,绿色食品→县农水局,联系电话0559-5552010,徽派古建→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559-5522380;其他人才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创业绿卡”与“黟才码”衔接及相关人才申报,受理部门:县投资促进局,联系电话0559-5556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