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聚大黟山
——黟县人才引育政策摘要
一、人才强基工程
1.县内企业引才奖补
①新引进与县内新兴产业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的各类人才,3年内给予人才本人相应生活补助,并给予引才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中,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万元且纳税10万元以上的,以企业实付薪酬20%、每人最高20万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37)
人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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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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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E |
F1 |
F2 |
F3 |
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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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生活补贴 (万元/年) |
8.4 |
7.2 |
6 |
4.8 |
3.6 |
1.8 |
——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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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企业奖励 (万元/人) |
7 |
6 |
5 |
4 |
3 |
2 |
1 |
0.1 |
0.05 |
线下 |
②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按照猎头服务费的60%、最高20万元给予用人企业补贴。(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5)
③在县内首次就业,与县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8个月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2年内的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给予本人1万元、0.5万元、0.3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5)
2.事业单位引才奖补:
新引进与县内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急需紧缺人才,3年内给予人才本人相应生活补贴。(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35;A-F1类申报方式为线上,F2、F3类为线下,E-10类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人才类别 |
A |
B |
C |
D |
E |
F1 |
F2 |
F3 |
人才生活补贴 (万元/年) |
8.4 |
7.2 |
6 |
4.8 |
3.6 |
1.5 |
0.36 |
0.24 |
3.柔性引才奖补:
①以县内企业与市内外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为基础,争取相关专家人才担任企业“科技副总”,对考核合格的“科技副总”聘期内每年给予3万元奖励。(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②柔性引进人才支付年薪超过15万元的,给予用人单位超过15万元部分50%补助,单个人才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用人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万元。(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③吸引清华、浙大博士来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按1万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
④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2年以上合作协议且有合作项目实施,实际发生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支付额给予企业1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⑤“人才飞地”企业研发及科技创新成果在黟转化落地投产的,以该项成果产生税收地方贡献部分所得的50%连续3年给予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本土企业购买技术成果在黟转化、产业化,且单项成果实际支付额10万(含)元以上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5万元。(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4.企业自主认定人才奖补:
获得自主认定人才名额的县内企业,可对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的人才进行认定,经认定人才可根据上年度实际工作时长享受2000元/月补助。(名额由市委人才工作局每年依据税收、成果、收入等标准分配)(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7)
二、人才赋能工程
1.青年人才激励:
①对毕业年度内来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毕业2年内首次来黟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61)
②对参加“家燕归巢”暑期实习考察活动的黟籍青年学子,按不低于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实习补助。(受理部门:团县委、各实习单位,联系电话0559-5522124)
③通过订单培养等模式精准培养输送紧缺人才,对经认定的订单班学生,企业按不低于500元/人/月标准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 0559-5528137)
2.旅外人才激励:
对返乡创业人才项目到位内资达20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给予招引单位一次性奖励3万元。(受理部门:县投资促进局、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工作局,联系电话0559-5556862、0559-5528135、0559-5522230)
3.高层次人才激励:
①企业人员在职取得与业务相关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经认定,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贴。(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35)
②新引进与县内新兴产业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并在黟缴纳社保的F1类以上人才,根据其地方贡献向人才本人发放岗位补贴。(受理部门:县委人才工作局、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2230、0559-5528135)
③对列入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根据研发投入情况一般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受理部门: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5527921)
④对留学人才来黟投资创业,项目亩均税收达15万元/亩或当年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给予投资创业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受理部门:县投资促进局、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工作局,联系电话0559-5556862、0559-5528135、0559-5522230))
4.技能人才激励:
①对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分别按800元/人、2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分别按照3500元/人、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7)
②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的企业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追加奖励。(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7)
③每两年评选一批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万元补助。(受理部门: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9-5528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