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10月18日上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继敏委托,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倪永忠参加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副主任舒强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接受个别市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健全工作机制,自觉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监督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确保刑事诉讼活动公正、合法、有序进行。
会议强调,人大代表补选是确保市县人民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的前提和基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安排部署,严格把握补选程序,准确把握选举程序当中的重要环节,依法依规做好代表补选工作。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要进一步加强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对标大黟山高颜值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立足岗位实际、做好本职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余飚,县政府副县长汪光辉,县人民法院院长狄志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钧,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或负责同志、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